陈秀英,女,1919年5月出生于宁阳县东庄镇东庄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,9岁进宁阳县立第二小学学习,17岁嫁给本村一许姓富农子弟。“七七事变”后,周兰田在东庄一带宣传抗日救国的影响下,陈秀英深受启发,决心参加抗战活动。1938年11月在共产党员吴琨的动员下,在“泰宁边区人民自治委员会”参加抗日救国活动和妇女解放运动,1940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到鲁南党校学习,同年12月,调费北县卞桥区做妇女工作,带领妇女学政治、学文化,开展募捐慰劳,优待抗属等活动。
1941年10月调到费北县固城区工作。日军"大扫荡"时,她夜以继日地动员群众埋粮食和物资,坚壁清野;组织乡亲们挖短程地道,建立哨点、情报网、传递线等,武装起来反"扫荡"。11月16日,因叛徒王善宝出卖,被大土匪头子、日皇协军司令、国民党新编三十六师师长刘黑七(刘桂棠)部逮捕。伪营长尹殿堂软硬兼施,迫她投降,后把她关进特务营。特务营长孙宝灿一面对她严刑拷打,一面逼她嫁给伪自卫团团总孙安祥。陈秀英严辞拒绝,敌人用烧红的铁铲烙她的前胸、后背和四肢。陈秀英醒后,遍体鳞伤,绝食以示抗议。房东劝她:“你先答应下来,以后想法再跑,免得受这么大苦。”她说:“我是共产党员,是中国人,抗击日本侵略者有何罪。如果答应这帮坏蛋,不但要遭人唾骂,而且对不起共产党,对不起家人”。关押期间,她不忘斗争,凡能触到的地方,她就用石灰写下“打倒反动派,打倒刘黑七”等口号。
刘黑七耍尽各种手段, 陈秀英仍宁死不屈,命令特务连长李占元就地枪杀她。1942年3月24日, 李占元押着陈秀英来到北锅泉村西北角岭事先挖好的土坑旁,陈秀英昂首挺胸,大骂顽匪,敌营长气得团团转,面对钢铁战士,无计可施,众匪把她推进坑里,陈秀英从容就义,年仅23岁。
中共费北县委编印陈秀英事迹宣传册,《沂蒙导报》发表社论,号召广大军民向陈秀英学习。1988年,《大众日报》以《巾帼丹心照汗青》为题,报道陈秀英烈士的感人事迹。